新的組織法

在Biofach大會上,歐盟委員會,聯邦政府,州和協會討論了新組織法細則的設計。 歐盟委員會的Nicolas Verlet提出了新的生態基本法規的重要基石。 Verlet表示,該委員會將與歐盟成員國和有機部門密切合作,進一步發展該法規。 為了讓有機公司能夠迅速制定計劃,委員會敦促首先制定包括畜牧業和作物生產在內的生產規則。

聯邦糧食和農業部的ElisabethBünder確保有機農場主只負責在新設定的養老金義務中處於其影響範圍內的事情。

巴登符騰堡州鄉村地區的馬丁里斯希望聯邦政府和各州在生態監管設計方面進行建設性合作。 無限的法律概念必須澄清並轉化為可行的規則。

Georg Eckert,Bundesverband der Kontrollstellen警告說,新的組織法必須是可控的,合法的。 尤其是,預防措施的控制和實施,年度控制和進口規則的實施留下了問題,現在需要澄清。

一月Plagge,BÖLW,對此表示歡迎,歐盟委員會決定對有機從業者的專業知識新框架的進一步細化,並要採取從現有的生物法行之有效的規則到新的規定。 展望新的規則來處理污染,他提醒聽眾現在已經把歐盟範圍內的監控程序對農藥的道路上,提高農藥的授權,這樣可以防止污染,使有機共存和由傳統農業保證。

背景

自從1992成立以來第二次,歐盟有機法規正在全面改革。 經過三年半多的談判後,談判人員在28上。 六月份2017就一項聯合提案達成一致。 歐洲議會農業特別委員會和歐洲議會農業委員會於十一月2017支持這一建議。 儘管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的正式批准尚未完成,預計分別於4月和5月舉行,但雙方協議很可能達成。 在兩院正式批准後,新的生態立法談判已經完成,新的規定可以通過所謂的下游立法完成。 為此,新的50條例規定了必須在2020中間轉換為法律文書的授權。 新的組織法將從1月2021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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