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清晰的進入了學習的義務二噁英和許可要求的飼料業務有效

因為16飼料製造商可能。 九月2012只處理原油植物油或混合飼料脂肪時有歐盟的批准。 這提供了歐規225 / 2012,其中生效的那一天。

德國通過對飼料脂肪貿易公司的國家批准要求補充了歐洲法規。 將來,他們將有義務記錄所有脂肪的購買,包括飼料脂肪和非動物飼料脂肪。 此外,歐盟法規明確規定了生產流程的分離:未來,公司必須從根本上將動物飼料用脂肪的生產與技術工業用脂肪的生產分開。

由於二噁英醜聞,新法規是聯邦消費者部長伊爾斯·艾格納於 2011 年初提出的“二噁英行動計劃”的一部分。 新的歐盟法規是在高壓下推出的——從提交法規草案到生效通常需要幾年的時間。 在艾格納的倡議下,這些措施現在不僅適用於德國,而且適用於整個歐盟。 隨著現行法規的生效,二噁英行動計劃的所有要點均已得到落實。

除了生產,對飼料脂肪的運輸和儲存的要求也更加嚴格。 用於飼料脂肪的容器不得用於為技術行業儲存或運輸脂肪。 這是為了防止容器或物質被錯誤地混淆或混淆。

歐盟法規還對二噁英和多氯聯苯的飼料脂肪規定了更嚴格的測試義務。 例如,將飼料脂肪或飼料油及其製成的產品投放市場的飼料公司必須定期對其產品進行二噁英和多氯聯苯檢測。 原料植物油和由它們製成的動物飼料必須毫無例外地進行檢查。 這種 100% 的檢查義務也適用於油脂混合公司。 這些企業必須對他們收到的脂肪產品或他們生產的產品進行全面測試。

對動物飼料公司更嚴格的許可要求,尤其是對二噁英的強制性測試,提高了動物飼料和食品的安全性,從而也保護了消費者。 在聯邦政府的倡議下,它們不僅適用於德國,而且適用於整個歐盟,這尤其在動物飼料和食品國際貿易的背景下是必要的。

背景

2010 年 XNUMX 月,德國北部的一家飼料公司首次使用被二噁英污染的工業脂肪生產飼料,這一事件首次為人所知。 針對二噁英醜聞,聯邦消費者部長 Ilse Aigner 提出了“動物飼料鏈中的消費者保護行動計劃”,以消除動物飼料監控中的弱點。

隨著法規於16年2012月XNUMX日起實施,二噁英行動計劃的主要內容已得到落實。

早在 4 年 2011 月 XNUMX 日,德國就對食品和飼料法規 (LFGB) 進行了修訂,這也是該行動計劃的一部分。

私人實驗室的報告義務:如果他們檢測到飼料和食品中不良物質的臨界水平,則必須向主管當局報告其分析結果。

收緊處罰範圍:任何人故意出售不適合食用的食品,從而出於極度自私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巨大經濟利益,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

擴大二噁英監測/建立預警系統:對食品或飼料中或表面的二噁英和類似物質水平的報告要求進行了新規定。 現在要求每個食品和飼料經營者向主管部門報告可用的二噁英檢測結果。 該數據由聯邦消費者保護和食品安全辦公室評估。 這為建立食品、動物飼料和環境中二噁英存在的廣泛數據庫創造了條件,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了預警系統。

消費者信息也得到了改善:隨著 1 年 2012 月 XNUMX 日生效的擴大消費者信息法 (VIG),主管部門有義務立即公佈官方食品監測的所有違法行為的結果。價值觀。

資料來源:柏林[BME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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