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emann:欧盟新的最大残留限量法规 - 药品和食品安全的进展

在16.June 2009上,欧洲高级残留法规470 / 2009发表在欧盟官方期刊上。

“根据该法规进行的测试和分类程序是授权食用动物兽药产品的基本要求,”联邦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的国务秘书Gert Lindemann在柏林表示。 “根据该法规列出的最大残留限量是为了消费食品的安全性,而且该法规结合了药物和食品安全的重要元素”,Lindemann继续说道。

该项目对药物安全和食品安全非常重要,经过欧盟理事会工作组层面的漫长磋商,德国代表团的大力参与,已成功完成。

该法规的主要重点是:

  • 重组程序规定,以设定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最大限量,
  • 建立确定参考值以评估食品中某些药理活性物质的程序
  • 针对兽医的欧盟统一申请禁令,明确禁止或未在欧盟和欧盟进行测试的物质
  • 禁止销售已超过最大残留量或参考值的动物源性食品。

在欧洲联盟建立统一的食品评估标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 最后,该法规还旨在提高兽药的供应。

该法规可以在以下位置找到 www.eur-lex.europa.eu 以上引用来自《欧盟官方杂志》。

法规文字

没有470 / 2009的法规(EC)

欲了解更多信息

欧盟最大残留限量规定

来源:柏林[BME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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